【中大校董會風波】吳樹培稱從未獲邀答辯 斥校董會指控嚴重不公及保留法律追究權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12/13 21:21

最後更新: 2023/12/13 23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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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大副校長(行政)兼秘書長吳樹培今日(13日)遭即時解僱。(中大校網截圖)

中文大學校董會今日(13日)通過決議即時解僱中大副校長(行政)兼秘書長吳樹培。吳樹培晚上發聲明表示,對中大校董會解僱決定表示極大愕然,自言一直「秉持專業忠誠的態度去履行職務」。吳更透露,過去2個月從沒被校董會調查小組邀請答辯,直至今日始知悉小組完成調查,批評校董會對他指控構成「嚴重不公」,對個別校董和社會人士作出嚴重誹謗,保留法律追究權利。

專業忠誠履職 被解僱「愕然」

吳樹培已加入中大16年,2011年起出任大學秘書長,2017年4月起兼任中大副校長(行政)至今。吳今晚發聲明指,作為中大副校及大學秘書長,兼任校董會秘書,一直根據大學條例及規程,按照校董會和校長指示,秉持專業忠誠的態度去履行職務,對於校董會決定終止他與大學的僱傭關係,他感到極大的愕然、悲憤及難過,「內心感受無法形容」。

吳樹培澄清,早於10月中接獲查逸超通知,校董會將成立小組對他進行調查,但他在過去2個月,一直沒有被邀請參與調查或答辯,或為小組提供資料,直至昨日才得悉,有一個3人小組已成立並完成調查,「我還未有機會就指控及批評作出申辯,校董會就作出解僱的決定,我對此非常遺憾。」

過去2個月 未獲邀調查答辯

對於校董會指控他的專業操守牴觸了大學良好管治原則,他批評對其構成了嚴重不公,另對於有個別校董和社會人士「一而再對我作出毫無根據的嚴重誹謗」,他表示非常遺憾,並保留作出追究的法律權利。

此外,校董會未有說明解僱理據和程序。有消息人士估計,今次校董會是基於中大與吳之間簽訂的僱傭合約條款而作出解僱,而非引用《香港中文大學條例》中的規程24,即是在具備「好的因由」才能免任校長和副校長等教務或行政職位人士,故毋須通過特定程序,包括成立相關調查或紀律委員會。

吳樹培聲明全文:

今天下午大約2時,我收到校董會主席的書面通知,大學校董會通過決議,終止我與大學的僱傭關係,即時生效。對於有關決定,我感到極大的愕然、悲憤及難過,內心感受無法形容,我必須澄清一些事實。

作為香港中文大學副校長及大學秘書長,兼任校董會秘書,我一直根據大學的條例及規程,按照校董會和校長的指示,秉持專業忠誠的態度去履行職務。

校董會主席在10月中通知我,將會成立一個小組對我進行調查。我在過去兩個月一直都沒有被邀請參與調查或答辯,或為小組提供資料。至今日我才得悉,有一個三人小組已成立並完成調查,我還未有機會就指控及批評作出申辯,校董會就作出解僱的決定,我對此非常遺憾。

校董會在聲明指,對我「能夠或願意以符合良好管治的原則的方式去支持校董會的工作,已失去信心」,對此說法,我是無法理解及同意。我必須指出,本人從事大學行政工作34年,在香港中文大學渡過16個寒暑,於2017年出任副校長。一直以來,對於校董會及校長的要求,我都秉持專業忠誠的態度,按照大學的條例及規程履行我的職責,全力維護大學的最佳利益。校董會的說法,是指控我的專業操守抵觸了大學良好管治原則,這實在對我構成了嚴重的不公。

對於有個別校董和社會人士,一而再對我作出毫無根據的嚴重誹謗,我是非常遺憾,並保留作出追究的法律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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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馮琪雅